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现金收入达4516元,县城居民收入可超7000元

    据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尽管受非典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县城居民收入仍保持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

    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继续在较高的增长平台上快速发展,据测算全县GDP增幅达15.4%,这为实现充分就业,增加工薪收入,创造良好经营环境,从而为继续提高全县居民收入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县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期内现金收入451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其中: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2807元,较去年同期2888元,略有下降;经营收入1287元,比去年同期932元大幅增长,增幅达38.1%。1-5月份,县城居民累计可支配收入60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其中:工资收入4061元,经营净收入743元,财产性收入815元。

    二季度收入增幅总体趋缓。二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192元,较去年同期1153元增长39元,增幅为3.1%,远低于一季度增幅13.7%。一是工资性收入增幅趋缓。二季度工资性收入723元,较去年同期714元仅增长1.2%。二是经营收入出现小幅回落,二季度经营收入348元,较去年同期359元,下降3.1%。4-5月份县城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基本保持小幅增长,家庭总收入人均分别为905、894元,同比增幅分别为5.5%、0.7%,但较一季度增长12.7%相比明显趋缓。

    总体增长趋势仍将保持不变。随着非典疫情的有效控制,非典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基本被定性为短期影响。5月份,我县国民经济各项指标都快速回暖,这对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起到了稳定的支撑作用。

    一二季度累计农民现金收入4516元,较去年同期4074元,增长10.8%。其中:一季度农村居民期内现金收入达33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7%;同时,由于季节性趋势,一季度占全年现金收入比例达40%强;这为保证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随着国民经济各项指标的快速回升和高平台发展趋势的稳定延续,下半年现金收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6760元,增长8%左右。

    4-5月份县城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尽管增幅趋缓,但基本保持小幅增长。4、5月份县城居民人均工薪收入(全年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70%左右)分别为609、672元,基本达到去年平均值668元,已于5月份较快的回升,预计6月份增幅可达到原有增长水平;预计上半年县城居民可支配收入可达7000元,同比增幅为10.9%,逐渐回到稳定增长的轨道上;预计全年将达到13300元,增幅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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