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看农民收入 结构变化较快 | |||
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2003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451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这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下面,我们不妨仔细看一下我县农民收入的构成和特征: 1、农民收入工薪化,工资性报酬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工薪化趋势日益明显。期内现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07元,占全部期内现金收入4516元的62%。同时,工薪化趋势必将不断明显,随着大城市格局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主要靠以从事二三产业家庭经营获得经营收入和被雇佣,靠出卖劳动而获得工资性收入,从而使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将越来越大。上半年,从事农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39.1%,平均年龄44岁,较去年同期42.7%,有较快转移。从事二、三产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60.9%,不断上升,平均年龄41岁。 2、工资性收入本地所得远大于外出所得,且本地所得中乡镇企业所得占比重很大。上半年,我县居民在本地企事业中所得工资性收入为2624元,远大于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183元。在本地企业所得中,乡镇企业所得达到1534元,占本地所得的58.5%。我县作为全国综合实力十强县之一,乡镇企业十分发达,这为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地利、人和的优势条件。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加大乡镇工业园区的投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实现收入的本地化,已成为我县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 3、家庭经营收入较快增长,且不断向二、三产业转移。上半年农村家庭经营收入12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1%。其中来自一、二、三产业收入分别为422、302、564元,比重分别为32.7%、23.4%、44.8%。较去年同期一、二、三产业的比重43.4%,16.4%,40.2%,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从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的特征。 4、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大,有待进一步提高。上半年,财产性收入达229元,转移性收入193元,分别占期内现金收入的5.1%和4.3%,比重很小。其中,转移性收入中离退休金、养老金人均收入为45元,表明养老保险普及率在农村中仍然很低。 综上所述,农民收入工薪化、本地化、二三产业化已成为我县农民收入的主要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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