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坛农民做起候鸟式土地“股民” | |||
本报王坛消息 近日下午,在王坛镇新华村内,加入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民都签订了一份“蔬菜种植收购合同”,他们将在晚稻收割后,改行成为蔬菜种植户,而在明年6月份,他们还可以收回土地干老本行。同时,村里将给他们每亩100—300元不等的奖励。
农户沈庆法家有2.3亩土地,每年6月底到10月底,他都会种植晚稻。晚稻收割后,除种一些日常所需的蔬菜外,土地基本就闲置了下来。“种晚稻的话,不计人工,一年一亩地只能赚200块钱左右,但今年开始这笔账就要重新算了。” 沈庆法说,按照他和蔬菜大户签订的合同,他将在10月份后开始种植蚕豆。“种子是蔬菜大户指定的,蚕豆成熟后由大户保底收购。”沈庆法指着合同上“甲方优先就市收购”的条款说,蚕豆保底价是每公斤0.8元,如果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也会提高。按着计算器,沈庆法算起了他的收成,每亩土地他能收近千斤蚕豆,剔除成本,一亩还能再赚到300多块,加上村里的奖励,一年下来他的2.3亩土地能多赚1000多块钱。 “我们也是因村制宜。”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沈洪彬介绍,村里在2006年就流转了263亩土地,留下的145亩土地由于比较分散,流转难度较大,因此村委通过协商,向蔬菜大户韩松坤提出了农闲时节给土地下订单的做法,不仅充分调动了村里的剩余劳动力,而且又解决了农民农产品卖难、害怕亏本的顾虑。据了解,目前全县已有7个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少村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措施,让农民体会到了当“股民”的优厚待遇。(信息中心摘自绍兴县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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