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扶持南部山区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统筹发展山区经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2006年度山区扶持政策。

一、大力实施兴农富民和兴林富民工程。继续推进山地蔬菜基地建设,对2006年新发展高标准、永久性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示范基地或面积在20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一次性以奖代补5万元;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示范基地,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扶持长毛兔生产发展,对建造标准兔笼500只以上且成年兔存栏在80%以上的户,分别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1-5万元(不包括全县经济政策的有关补助)。(由县农业局、财政局与山区各镇组织实施)

扶持山区优势林(特)产品基地建设。山区四镇每镇重点扶持2个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林特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各补助20万元资金。加快推进兴林富民示范村建设,凡列入省、市“兴林富民示范村”创建计划,兴林富民成效明显,并通过年度考核验收的村,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配套扶持资金。(由县林业局、财政局与山区各镇组织实施)

二、扶持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饮用水工程。县财政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富盛镇各200万元,分别用于平水镇的王化村王化溪和西湖桥村小流域治理工程,王坛镇的小舜江南北溪集镇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稽东镇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和蝙蝠岩水库小水电站建设,富盛镇的董家塔溪、石泄江防洪治理工程。(由县水电局、财政局与山区各镇组织实施)

三、鼓励发展家庭工业。积极发展农村家庭工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家庭工业生产经营场所原则上以租赁或购买当地标准厂房解决。在特殊情况下,符合规划要求,需利用山坡杂地等未利用地的,由镇村集体办理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手续,建成后优价出租给兴办家庭企业者。

设立山区家庭工业技术进步专项补助经费。从年度经济政策设立的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中,拨出15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平水、富盛、王坛、稽东等镇家庭工业发展,重点奖补30家新办家庭企业和20家示范家庭企业。

方便山区企业、农户贷款担保。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山区个私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担保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04〕149号)精神,县农信担保有限公司应定期到南部山区各镇为山区企业和农户提供担保服务。(由县经贸局、财政局与山区各镇组织实施)

四、继续推进移民下山工作。2006年度山区四镇移民下山建房所需土地予以优先安排。(由县国土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与山区各镇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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