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的通知

 

绍县政办发〔2008〕72号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绍兴县物价局、拆迁办提出的《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

县物价局        县拆迁办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暂行办法》、《绍兴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绍兴县城市建设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制定绍兴县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和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市场比较法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绍兴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附件1)。

三、绍兴县拆迁房屋成新率标准(附件2)。

四、绍兴县城区拆迁房屋区位差价系数标准(附件3)。

五、绍兴县拆迁房屋调整项目重置价格(附件4)。

六、绍兴县拆迁商业用房层次差价率标准(附件5)。

七、绍兴县城区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附件6)。

八、绍兴县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层次差价(附件7)。

九、确定拆迁房屋重置价的程序为:

1、根据房屋所处位置优劣、配套设施完好程度等因素确定区位差价系数。大宗拆迁区位差价报物价、拆迁主管部门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2、评定被拆房屋重置价格;

3、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成新程度;

4、确定房屋的层次差价系数;

5、评定拆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

6、丈量、核定房屋的建筑面积。

十、城市拆迁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区位差价系数×(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它因素差价率)-同类房屋的重置价格+被拆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十一、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被拆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十二、整幢拆迁房屋的楼层、朝向差价免计。整幢房屋各部位的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房屋分部位的楼层、朝向差价的代数和分别趋近于零的原则,视情况具体评定。

十三、拆迁房屋的计量单位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十四、本规定适用于2008年实施的拆迁项目,此前已实施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十五、本规定由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2、绍兴县拆迁房屋成新率标准

      3、绍兴县城区拆迁房屋区位差价系数标准

      4、绍兴县拆迁房屋调整项目重置价格表

      5、绍兴县城区拆迁商业用房层次差价系数标准

      6、绍兴县城区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7、绍兴县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房

屋层次差价表

 

 

 

 

 

 

 

 

 

 

 

 

 

 

 

 

 

附件1

绍兴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价格单位:元/?

类别

序号

等级

价格

主要条件

钢筋混凝土结构

1

较好

850

框剪,剪力结构,简体框架层数>10层,有地下室,水平承重现浇,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水、电、卫齐全。

2

中等

750

框架层数<9层,框架多层或低层,水平承重现浇,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水、电、卫齐全。

3

一般

670

框架,大模板,水平承重多孔板,薄腹梁,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水、电、卫齐全。

混合结构

4

较好

670

桩承台或钢砼满堂基础,部分钢筋砼梁,柱承重,标准一砖承重及成套分隔,全部现浇楼地面,钢砼屋面,外墙墙砖贴面,标准木(钢)门、窗,水、电、卫齐全。

5

中等

575

条型砼基础,地梁,标准一砖墙承重,砼构造柱,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多孔板楼面,水、电、卫齐全。

6

一般

490

地、圈梁,标准一砖墙承重,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多孔板楼面,水、电、卫齐全。

7

较差

420

砖石基础,部分砼地、圈梁,标准一砖墙承重,标准木(钢)门、窗,外墙墙砖贴面,多孔板楼面,水、电、卫齐全。

砖木结构

8

较好

420

木材上等屋架、梁、搁栅、楼(地)板,正规砖墙(柱),木搁栅承重,较好规则旧式木门、窗,带砖磺或屋面板屋面,水、电齐全。

9

一般

370

木材一般屋架、梁、搁栅、楼(地)板,正规砖墙(柱),木搁栅承重,普通旧式木门、窗,带屋面板屋面,水、电齐全。

10

较差

300

木材较差屋架、梁、柱承重,板隔、砖墙承重,较差旧式木门、窗,砼地、木楼面,外墙纸筋灰,水、电齐全。

 

11

简易结构

160

细小木屋架、梁,砖墙(柱)承重,蔑垫或清盖小青瓦、平瓦屋面,砼,水、电齐全。

 

12

钢结构

500

正规钢结构承重,标准木门窗,层小于二层,正规砖墙围护或轻质板,玻形瓦顶,较大跨度。

 

13

钢结构

180

较差钢柱承重,无围护或采用别的建筑物砖墙承重,上为石棉瓦,较小跨度。

附件2

绍兴县拆迁房屋成新率标准

 

建房期

成新率

结构

1995年后

1980年至

1994年

1950年至

1979年

1949年以前

钢混

9-10

8-9

6-8

5-6

混合

9-10

7-9

6-8

4-6

砖木

9-10

7-9

6-8

4-7

9-10

7-9

5-7

4-6

 

 

附件3

绍兴县城区拆迁房屋区位差价系数标准

 

房屋用途

项目分类

区位差价系数

商业

出让土地

一层

1.00-5.00

二层以上

1.00-2.00

划拔土地

0.90-1.20

工业

出让土地

1.00-1.10

划拔土地

1.00

仓储

出让土地

1.00-1.10

划拔土地

1.00

办公

 

1.00

说明:公益事业用房参照相应房屋用途的系数。

 

 

 

附件4

 

绍兴县拆迁房屋调整项目重置价格表(一)结构类

 

编号

调整项目名称

价格(元/?

备注

1

钢筋混凝土,层高在3.6米以上,3.6米以下(含3.6米)不调整

1%

每增减0.10米,按建筑面积调整,高度在+0.10米以内的不作调整。

2

混合结构,层高在3.2米以上,3米以下(不含3.2米至3米部分)不调整

3

突击改变房屋层高(结构)的,房屋层高在2.9米以下的

-5%

每增减0.10米,按建筑面积调整。

4

高层建筑(住宅八层以上,非住宅总高在24米以上)

+15%

按建筑面积调整,调价中已含相应的各类设施及设备。

5

铝合金窗

16.00

按建筑面积调整,未达到全部的按比例计算。

6

现浇砼楼板

15.00

按现浇楼层的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7

外墙墙砖

贴面

一般

20.00

按建筑面积调整,未达到全部的按比例计算。

较好

30.00

 

 

 

 

 

 

 

 

绍兴县房屋拆迁调整项目重置价格表(二)门窗类

 

编号

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