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关于2008年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
绍县政办发〔2008〕85号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关于2008年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关于《2008年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2008年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项目建设计划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局 (二八年五月五日) 为进一步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路况,确保公路的运行安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2008年全县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建设计划: 一、项目情况 今年全县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正式项目35个,其中危桥修复项目21个,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项目14个;预备项目3个(详见附表1、2),估算建安费(不含预备项目)1882万元,测算计划补助1365万元。 二、补助政策 1、县公路段管养范围内的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镇(街道)管养范围内的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项目经费,按乡道补助50%,村道补助30%(含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补助资金)计补。 三、资金来源 县财政2008年安排的县乡公路危桥修复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切块资金1266万元,省厅补助99万元,合计1365万元。 四、有关要求 1、列入补助计划的项目业主,县管公路为县公路段,镇(街道)管养的公路为相关镇(街道);项目由业主组织实施。 2、所有计划内的项目业主,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图纸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招投标、社会监理等均应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对工程造价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组织招标,并邀请县发改、财政、交通部门参与监督;凡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项目,取消补助。 3、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补助额,对享受补助的镇(街道)管项目,最高补助额不得超过计划限额,但实际建安费中标价低于计划额的按实际补助。 4、本计划下达后,即视作立项,各业主可据此组织办理有关手续,及时组织设计和图纸审查,初步设计需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5、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应严格按县财政局(绍县财建〔2007〕61号)文件执行。凡年内未开工的项目,将不再结转。 6、各业主单位要加强对工程现场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落实专人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真正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落实到工程的各个环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7、各业主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各项规范制度,坚持规范施工,科学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绍兴县2008年县乡公路危桥修复计划表 2、绍兴县2008年县乡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 路段整治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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