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
绍县政办发〔2008〕84号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平,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快新农村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31)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全县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强创优、走在前列”的要求,扎实推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确保我县农村新社区建设走在前列,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坚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注重创新、讲求实效,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农村新社区电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用电环境,提高农村用电水平,在去年通过省电气化县考核的基础上,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全县各行政村创建为电气化村,其中,2008年确保完成50个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网络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实施《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标准》(见附件1、2),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全县各行政村创建为信息化达标村,有50个村创建为信息化示范村,其中,2008年确保完成10个县级信息化示范村(其中5个为市级信息化示范村)、15个县级信息化达标村(其中5个为市级信息化达标村)的建设任务。 四、实施步骤 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在深入调研、搞好规划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在具体实施中,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每年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总体规划,将当年需开展电气化、信息化创建的行政村名单上报县有关部门。今年开展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试点社区,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申报。 2、组织实施阶段。当年申报的村对照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标准要求,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创建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每年年终,对申报村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经考核评估,达到要求的村,予以授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是推进我县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的有效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搞好规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 2、加强配合,落实责任。由县农办牵头,县经贸局、柯桥供电分局、柯桥电信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认真做好创建村的选点和建设指导,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对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工作,努力让农村干部群众了解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作用,并切实发挥示范村、达标村的典型示范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形成推进农村新社区电气化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农村新社区信息化建设达标村标准 2、农村新社区信息化建设示范村标准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农村新社区信息化建设达标村标准
附件2 农村新社区信息化建设示范村标准
主题词:农业 农村 电气化 信息化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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