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技改限额以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鼓励类:总投资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项目,限制类: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委托县外经贸局办理)
办理事项: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技改限额以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批(鼓励类:总投资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项目,限制类: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委托县外经贸局办理)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中方投资者向审批部门要求审批的请示(需镇或主管部门审核);
3、中外双方合资意向书;
4、中外双方法人或自然人资格证明;
5、外方资信证明;
6、工商名称预登记意见;
7、贷款资金承诺;
8、其它有关资料(如土地、规划、劳动、环保等部门意见)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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