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国境证件服务指南
 办理出国境证件服务指南:
1、办证指南
(一)、申办因私出国护照需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份;
2. 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一张;
3.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4. 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5. 如已持有因私护照需上交(不论是在何地办理,也无论是否过期,如尚未过期按护照换、补发办理);
6. 如已办理过因公护照,需提交发证单位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7.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办因私出国护照补发需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份;
2. 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一张;
3.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4.护照被盗、遗失、破损等原因补发护照的,提供公安派出所的挂失证明和个人情况说明;
5.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办团体赴港澳旅游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人事管理部门意见;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办结完通行证和团旅签注的,必须报名参加团队旅游方可出入境。)
(四)、单位登记备案(办理《资格确认书》)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由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的《浙江省单位登记备案表》;
2.提交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复印件,交验原件(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可免交相关纳税证明);
4.提交法人代表和负责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赴港澳商务签注需提交的材料
2006年5月1日后首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需提交:
1.申请人护照专用照片一张和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位派遣函(须经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有样本);
《资格确认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一份(2006年5月1日后有效期内单位的派遣人员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免提交购买社会保险凭证。如单位派遣函、《资格确认书》、上次港澳商务签注三者的派遣单位不一致的,须重新提交购买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户籍非本县的,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办个人赴港澳探亲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被探望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各1份(被探望人为在香港、澳门就学的,提供被探望人的通行证和有效签注的复印件);
5.申请人和被探望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3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个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随行家属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工作、培训、劳工类进入许可或依亲类进入许可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5.属赴香港就学的,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就学证明的复印件, 并交验原件;
6.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赴澳门工作或随行家属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属于赴澳门工作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
5.属于在澳门工作的随行家属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劳务人员亲属证明;
6.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赴澳门就学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澳门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就学证明的复印件, 并交验原件;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 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提交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文件;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因其他事由赴港澳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验原件;
4.因其他非公务活动,如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赴外国驻港澳地区领事机构面试等,提交与从事该非公务活动相应的证明;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赴港澳定居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2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份,并交验原件;
4.提交与赴港澳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
  A.申请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B.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C.内地无依靠儿童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孤儿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D.内地无依靠老人申请赴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需提交证明内地确无子女的证明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申请赴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 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申请前往台湾团队旅游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组团社提供赴台专用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1张;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份,并交验原件;
4.组团社全额旅行发票复印机,并交验原件;
5. 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办理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手续
1.  提交和交验有关材料和证件:
A.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
B.申请加入或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 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在国外的只需提交外国护照复印件即可);
C.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D.中外混血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的国外定居证件的复印件;
E.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填写申请书:
A.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B.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C.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3. 交申请人近期护照专用照片4张,申请人有随同人、出籍子女的,交二寸正面免冠合照4张;
4.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此项内容需报公安部批复。
2、办证 流程
办理项目
办 证 流 程
办理时限
因私出国
受理→初审→审批→报市局→市局审批→省厅制证→省厅寄回证件到县局→发证
15个工作日
首次短期赴港澳
15个工作日
团队出国
15个工作日
首次团队赴港澳
15个工作日
再次团队赴港澳
受理→初审→审批→报市局→市局审批→市局制证→去市局取证→发证
10个工作日
再次短期赴港澳
10个工作日
赴台
20个工作日
台胞各类签注
5个工作日
外国人居留证等证件
5个工作日
赴港定居
受理→初审→审批→报市局→市局审批→省厅审批
公布→省厅制证→省厅寄回证件→发证
60个工作日
境外人员一次入出境证件
省厅制证→省厅寄回证件→去市局取证→发证
5个工作日
申请退出、恢复加入国籍
报公安部→公安部审批制证→省厅批复→省厅寄回证件→发证
40个工作日
外人国申请“F”签证
受理→初审→审批→制证→校对→发证
5个工作日
3、速递流程
(一)、申请护照、通行证:速递公司取件送市局→市局审批→发送电子数据至省厅→省厅制证→速递公司省厅取件送县局→取证(收费41.5元/人)
(二)、申请再次签注及市局审批制证、各类证件:速递公司取件送市局→市局审批→制证→速递公司市局取证送县局→取证(收费41.5元/人)
(三)、申请团队旅游:速递公司取件送市局→市局审批→发送电子数据至省厅→省厅制证→速递公司省厅取证(收费41.5元/人)
4、收  费  标  准
编号
项    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1.        
普通护照
200
2.        
护照补发
400
3.        
护照加注延期
项次
20
4.        
入出境通行证(一次有效)
20
5.        
入出境通行证(二次有效)
50
6.        
入出境通行证(多次有效)
100
7.        
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
8.        
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
项次
20
9.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
每件
20
二次有效签注
每件
40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100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300
10.     
前往港澳通行证
50
1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
1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次签、加注、延期
项次
20
13.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
项次
100
14.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注、延期、加注
项次
20
15.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多次入出境签注
项次
100
16.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
17.     
台湾同胞定居证
50
18.     
华侨回国定居证
50
5、出入境证照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申请须知
(1)选择出入境证照特快专递服务的,请如实、准确填写专递资料。
(2)请妥善保管好“回执单”和“邮政特快专递专用发票”。
(3)收到出入境证照专递邮件后,请仔细检查证照情况,特别是资料页上的内容(如姓名、性别、拼音、身份证号码、照片、公章等)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
(4)准备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出国(境)团队旅游的,请务必提前办理相应出入境证照,再持证报名,以免耽误行程。
(5)领到附发“L”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请务必前往旅行社报名参加团队旅游,随团进出港澳地区,否则不能出境。
    (6)如选择将出入境证照寄送旅行社的,目前仅限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具有出国(境)旅游组团权的旅行社,我省共有此类旅行社29家。
 
相关链接: 附件:
  • 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doc
  • 浙江省单位登记备案表.doc
  •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背面.doc
  •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正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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