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办理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审批形式:核准
办事程序:受理 审核 批复
申报材料:
一、成立登记: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许可证书;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表;6、章程草案;7、内设机构情况;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表

二、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3、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三、注销登记:1、注销申请报告、登记表;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文件;3、清算报告;4、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5、其他必需的材料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登记费100元/件;变更登记费4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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