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效能建设 | |||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效能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今年上半年,县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二十四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健全会议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进一步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行政例会制度》和《学习教育制度》等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集体领导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2、规范从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为保证民政各项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权益不受损害,制订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和《否定报备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民政救灾救济、临救临补等各项款物发放的审批和管理程序,以提高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民政对象。 3、完善内部管理,确保运转高效。为建立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和通畅、有序的运行机制,对办公管理、文印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公文处理、公务接待等各项办公制度和公务活动全面作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规定,以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4、建立责任追究,确保督查到位。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新修订的勤政廉洁制度,既体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严要求,又明确一般干部职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诺廉评廉工作的考核要求,又融合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 绍兴县民政局 2005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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