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总投资在4000万元以下(含)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 |||
办理事项:总投资在4000万元以下(含)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 审批 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2、技术改造项目立项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盖有效公章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不需经贸委审批的项目可提供省级经贸委出具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
|||
| 相关链接: 附件: | [打印文本] | [返回首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