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企业单位资质核定(含开发、物业、拆迁、中介机构) | |||
办理事项: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企业单位资质核定(含开发、物业、拆迁、中介机构)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2、近一年内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验资机构公章); 3、当年或上年计划部门下达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发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企业章程(应有全体股东签名,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件,确定企业董事长、董事、监事的董事会决议或证明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三总师的任职文件或聘用文件;企业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及来源证明文件(包括股东单位委派文件、调动证件或劳动部门鉴证的招聘合同或劳动合同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1、企业名称核准书; 2、主管单位报请对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进行审批的报告; 3、拥有或受托管理物业的证明文件; 4、验资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6、法人代表、自然人任命书和聘请书; 7、管理 章程; 8、受托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拆迁:拆迁有关资料。 三、中介机构资质:房地产中介相关资格证书。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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