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立项
办理事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立项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县人民政府项目批准书;
   2、项目预选址意见书;
   3、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材料等。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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