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办理事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形式:备案
办事程序:受理
申报材料:
   1、《绍兴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竣工报告(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6、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9、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工程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1、工程建设综合结论;
   1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1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15、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针对有环保要求的工程);
   16、人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针对有人防要求的工程)。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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