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
办理事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核准、上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场地、厂房、资金来源、设备名称、型号和精度、工艺布局、检测车源和能力等)。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链接: 附件: [打印文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