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跨县市客运航线开业
办理事项:跨县市客运航线开业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核准、上报
申报材料:
1、经营客运的资质证明书;
2、相应的客运船舶证书;
3、水路客运许可证、客运船舶营运证据确凿;
4、相应的客运船员适任证书;
5、到达港的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书。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链接: 附件: [打印文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