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市及以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办理事项:市及以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议书及初步图文。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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