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由市审批、审核的水利规划(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办理事项:由市审批、审核的水利规划(跨县行政区域的除外)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
申报材料:
1、规划报告;
2、要求审查批复的请示。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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