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许 可 公 开 表

           

 

                                                                                           

序号

许可项目

法律依据

许 可 条 件

(申报材料)

许可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实施机构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县级生产原种场、良种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条、《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14

1、省局批准的原种场、良种场文件(复印件);2、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受理——发证

7个工作日

 

 

 

农业局

 

2

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亲体、苗种的收购、调运审查

《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第31

符合资源现状和国家、省规定的指标;有相应的收购、调运能力。

申请——受理——审核

3个工作日

收购、调运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产品渔业资源保护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97]322号、[97]财综108

渔政站

 

3

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22

1、申请报告

2野生动物运输证

申请——受理——审核

7个工作日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2002]409

农业局

 

4

渔业船舶登记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5条、《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管理法规处罚办法》第12

1、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女5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识水性,能游泳50以上者;3、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身体条件符合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条件者。

申请——受理——发证

签证:1个工作日,其他:15个工作日

渔业船舶船员证费

详见文件

浙费字(92452号(92)浙价费联15号浙价费(2001355

渔政站

 

5

渔业船舶检验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第6条、《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管理法规处罚办法》第12

1、船舶所有权的合法证明;

2、船舶有效证书。

申请——受理——发证

3个工作日

渔业船舶和渔用产品检验费

详见文件

[1992]价费字526号浙价费(2001355号计价格(2000559

渔政站

 

6

捕捞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遗失补发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5条、《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第22条和国家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

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符合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3个工作日

捕捞许可证工本费;遗失补发变更补发手续费

30元,证10元;10/证、5/

浙价费(99372

渔政站

 

7

渔业养殖证许可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

1、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3、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养殖技术设施、技术人员等资料;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5个工作日

 

 

 

县人民政府

 

 

 

           

 

序号

许可项目

法律依据

许 可 条 件

(申报材料)

许可程序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实施机构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8

兽药生产(含制剂)审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618条、《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2

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经现场验收合格。由兽药生产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受理——审核

8个工作日

不收费

 

 

农业局

 

9

兽药经营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第12条、《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4252728

1、申请报告

2、相关材料

申请——受理——发证

10个工作日

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0/

浙价费[95]63

农业局

 

1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516

1、申请报告

2、相关材料

申请——受理——发证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农业局

 

11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38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1520

由动物检疫员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对象,根据检疫的办法逐一进行检疫,未检出

国家法定的检疫对象的。

申请——受理——发证

1个工作日

检疫(验)收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9563

农业局

 

12

动物防疫合格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5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24

1、申请报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