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兽药(含制剂)生产、经营许可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经营:
1、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和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2、《兽药经营放可证申请表》。
生产:
1、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助理工程师、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及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2、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3、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承诺时限:
经营:20个工作日
生产: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经营许可证:50元/本
生产许可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