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及变更 | |||
办理事项: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及变更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踏勘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核准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提供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 4、安全设施、办事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5、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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