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广告显示屏设置
办理事项:广告显示屏设置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准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5、场地使用协议;
6、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广告显示屏主办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
8、经营单位负责人情况证明;
9、专职审查人员的资格证明。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链接: 附件: [打印文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