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办理事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审批形式:核准
办事程序:受理 考核 发证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复印件;3、样机试验合格证书;4、计量标准合格证书;5、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6、自查报告
承诺时限:2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每证10元,制造考核每个型号100元,修理考核每个型号80元
相关链接: 附件: [打印文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