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限额以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涉及企业向国家和省争取优惠政策的,国家产业政策及省贯彻产业政策实施意见所限制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事项:限额以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涉及企业向国家和省争取优惠政策的,国家产业政策及省贯彻产业政策实施意见所限制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 审核 上报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需镇、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资金落实证明;
         4、其它有关资料(如规划、国土、劳动、环保、消防等部门意见)。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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