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和临时使用土地(5公顷以上)-具体建设项目供地 | |||
办理事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和临时使用土地(5公顷以上)-具体建设项目供地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 踏勘 上报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批文; 3、规划许可及定点红线图; 4、建设项目平面位置图; 5、如补办出让提交原批准文件; 6、涉及环保、安全部门须提供书面意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在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4元/m2; 2、出让业务费在出让金总额中提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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