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省留计划指标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及供地手续 | |||
办理事项:省留计划指标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及供地手续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征地编制征地方案、农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1、规划红线图; 2、规划预选址意见。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使用计划指标需缴耕 地开垦费14元/m2; 2、土地管理费: 耕地4.7元/m2,非耕地3.5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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