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国有土地划拨、出让、集体土地使用)审查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1条、34条。
提交材料:1、土地预审意见;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总平面布置图;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和征地红线图;
5、用地申请报告;
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踏勘、审核、按权限上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耕地开垦费:14元/平方米;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7元/平方米(在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
3、征地管理费:耕地4.7元/平方米,非耕地3.5元/平方米;
4、耕地占用税:9元/平方米(由财政部门收取);
5、出让业务费:在出让金总额中提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