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核报批
办事程序
受理 踏勘 供地 签订合同及核发决定书
提供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展计划局或经贸、外贸局立项批复文件
3、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定点红线图
4、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5、如属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手续,附原批准建设用地批文
6、涉及环保、文物、安全部门的须提供书面意见
(以上材料各一式五份)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一、行政划拨征(使)用土地:
1、管理费:1占用耕地4.7元/平方米 2占用非耕地3.5元/平方米;
2、耕地占用税:9元/平方米(公路用地2元/平方米),均为财政代收;
3、使用计划指标的,耕地开垦费14元/平方米;
4、涉及出让的应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4元/平方米;
二、补办出让:
1、管理费:3.5元/平方米;
2、业务费:按出让金总额的2%收取。
收费依据
1、国发(1987)27号文件规定(配合代征)
2、浙政发(2000)292号文件规定
3、绍县价(1997)96、126号文件规定
4、财综合(1999)117号文件规定
5、1992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业务费)
联系电话
局:4125975 监督电话:4126675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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