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权价款征收须知
 

办理事项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权价款征收

办事程序

受理  征收

 

提供材料

 

 

采矿许可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采矿权使用费500//  、采矿权权价款按拍卖或协议出让价收取

收费依据

浙省价(1998325号、浙土资发(2001223

联系电话

局:4125975   监督电话:4126675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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