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企业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办事程序
受理 调查 权属审核 注册登记 颁发土地证书
提供材料
一、新增建设用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存量土地
2、土地权源材料
3、用地平面布置图(指界)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需登报公告的外加15天
收费标准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用地:20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用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100元/宗,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2、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
收费依据
1、浙价费(1991)60号
2、计价格(2001)1734号
联系电话
局:4126699 监督电话:4126675 所: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