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无地上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办事程序
受理 审核 注册登记 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提供材料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
2、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3、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原件)
5、土地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20元/本
收费依据
计价格(2001)1734号
联系电话
局:4126699 监督电话:4126675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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