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省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经省市立项的房地产开发、办公楼、学校、医院(不包括放射科)、仓储、城市景观、宾馆、饭店等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 |||
办理事项:省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经省市立项的房地产开发、办公楼、学校、医院(不包括放射科)、仓储、城市景观、宾馆、饭店等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 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书、表(登记表)及评审意见,工商登记表。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
| 相关链接: 附件: | [打印文本] | [返回首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