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已越来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然而,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的现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为确保农经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我县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关系到农村各项经济活动的成败和效益,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把贯彻农村经济政策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是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长期稳定的重要环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2001年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十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农经工作机构不能削弱,要得到加强。各级设立的农经工作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既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需要;又是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还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需要。因此,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在镇(街道)资产管理中心增挂经营管理站(简称经管站)牌子,作为主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镇(街道)规模大小,经管站专职人员为3—5人,人员在各镇(街道)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正式人员额满后仍需增加人员的,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中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考等予以补充。经管站人员应由责任性强、熟悉农村工作和财务工作的干部担任,站内设站长1名、副站长1—2名。作为镇(街道)的内设机构,经管站行政上受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经营管理总站的指导。各镇(街道)经管站由农业副镇长(副文任)分管。
镇(街道)经管站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以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健全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
(2)指导并开展农村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和农村财会人员业务辅导等工作。
(3)根据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4)负责对会计代理站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经营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关键环节要亲自抓。要注重加强经管站建设,配足配好经管站人员,注意发挥经管站人员的作用。为确保农经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镇(街道)应为经管站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解决日常办公经费。对经管站人员要落实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县委政研室(农办)、经管总站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努力开创我县农经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绍兴县委
绍兴县人民政府
2003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