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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05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表示,今年,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更大实效。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对中央的政策进行了细化,出台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政策落实机制。 “4050”人员一直是再就业工作中最为困难的群体。“4050”人员是指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是就业难度最大的一个群体,因此也更需要政府对他们实行更加优惠的促进再就业的政策。 关键词:再就业优惠证 发放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包括改制前为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和城镇集体、事业单位及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即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的人员;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现双方失业的人员;单亲家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因征用土地,由农村人口转为城市居民并失业登记人员中的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的人员。 ●上述对象中持县就业管理部门印发的《失业证》且户籍在本县的人员也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申领办法 凡符合《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条件的人员,携带《失业证》、协保协议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亲家庭提供户籍证明)、享受城镇低保人员需要提供《低保证》、一寸照片二张,被征用土地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土地征用有效依据,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填写《绍兴县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经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发放。 特别提示 据县就业管理处沈小丽主任介绍,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启动,政策文件刚刚制定完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平台正在完善之中,试点工作刚在钱清逐步展开。因此,《再就业优惠证》的全面发放还要一段时间,请就业困难人员稍稍再耐心等上一些日子。 关键词:再就业优惠对象 ●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本企业的富余人员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应持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印章的《再就业优惠证》 关键词:享受优惠范围 ●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 ●新办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实现新增岗位的、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现有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和现有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外)。 上述新办服务型企业和新办商贸企业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之日[2002年9月30日(含)]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2002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注销后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关键词: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创办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到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单位后勤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实际上岗时间,第一年,每月每岗位补贴150元;第二年,每月每岗位补贴200元;第三年,每月每岗位补贴250元。 为保证广大应聘者的利益,用人单位必须与就业困难人员签定3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同时办理社会保险;月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 一、办服务型企业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二、办商贸型企业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新办服务型企业和新办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3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年末人数/企业职工年末总数×100%)×2 三、现有服务型企业和现有商贸型企业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3年内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四、经济实体 符合条件并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含30%)以上,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现行有关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如果企业既适用以上优惠政策,又适用原有的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4050项目推介 针对“4050”人员的实用性就业岗是很多的,主要有营销员、运输主管、会计、维修电工、车管员、清洁工、工程部人员、制冷工、收费员、护工、绿化辅工、电梯维修工、录入员、机修工、保安、营业员、客服代表、锅炉工、司机、线切割操作工、模具钳工、家政服务员、理货员、消防监控、制单核算员、操作工、保姆、钟点工、养老陪护工、楼层清扫、餐厅服务、客房清扫、无水洗车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已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其背后的市场,更如同阿里巴巴的宝库。“室内环保”,在刚刚过去的春天中成为一个热门的概念。 相关链接: 何为公益性就业岗位 国家“十五”期间已明确提出要建立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制度,创设和开发各种公益性岗位。这项制度今年将实质性启动。 所谓公益性就业岗位,指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就业岗位。凡由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街道、社区要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重点帮助。 这项就业援助制度的对象是指大龄下岗失业困难人员,特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及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简称“4050”困难群体),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在领取的《再就业优惠证》上予以注明。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一些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把下岗大龄失业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等多种帮助。如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拿出一部分空缺和新增的后勤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200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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