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绍兴县“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
绍县政发〔200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县“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

 

 

 

绍兴县“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为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改委第40号令)和省、市新近公布的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绍兴县“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1、本目录列入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

2、本目录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投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列入限制发展的现有产业和项目,应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竞争力。

3、本目录列入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新建、扩建有关手续;对禁止发展的现有产业和项目,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

4、本目录未列明的产业和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5、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24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目录是我县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和要素配套导向应与本产业发展导向相一致。

7、禁止发展、限制发展以外的产业和项目,鼓励其按照产业集群的原则和准入条件进入依法规划建设的开发区和工业集聚点。

8、本目录由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一、鼓励发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2、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3、农业种(苗)场、基地的建设。

4、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5、农林牧渔产品的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6、食品安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7、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8、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9、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10、节水型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创汇农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11、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12、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13、高经济价值药材、优良地道中药材和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及产业化。

14、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的人工培育及开发。

15、名贵花卉品种的引进及设施栽培。

16、农村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17、农业节水灌溉及水资源综合技术的开发应用。

18、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19、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20、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小流域综合治理。

21、城乡水网整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

(二)机械制造业

   1、融光电子技术于一体的纺织机械、包装机械等机电一体化产业。

2、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

3、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4、轿车轴承、铁路轴承、精密轴承、低噪音轴承制造。

5、高性能、高附加值仪器仪表研发及产业化。

6、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

7、新型环保机械设备,主要是污水、垃圾、废气、噪声、除尘、脱硫的处理设备及监测设备制造。

8、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及其电子、电器产品系统设计开发,车用发动机,大中型客车及专用车制造。

9、精密模具。

10、新型密封件。

11、节能型机电产品,主要是节能电机、调速离合器、高效变压器。

12、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

(三)纺织业

1、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葵二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生产。

2、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

3、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大豆纤维、木质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4、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新型纤维(聚乳酸纤维、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产。

5、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

6、采用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生产高档化纤面料。

7、土工合成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工业过滤材料、医用防护材料、高档合成革基布等产业用纺织品生产。

8、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9、经纬编时装面料和新型替代进口的中高档面料生产。

10、家纺和装饰织物生产。

11、利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

12、高档羽绒制品。

13、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高档纺织品印染后整理、绿色环保染色、干法印染等技术进步项目。

14、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15、纺织、纺机企业生产所需检测、试验仪器开发制造。

  (四)电子信息产业

1、工业控制系统、先进制造系统、ERP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等应用软件开发。

2、纺织、化工、医药、机电、建材等重点领域的行业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嵌入式软件开发。

3、汽车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金融电子设备制造及系统开发。

4、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微电子器件及材料,光电子器件及传输材料和相关设备,光通信材料,新一代信息记录材料及相应的信息内容产品。

5、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6、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7、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

8、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和数字产品用存储卡制造。

9、新型显示器件、中高分辨率彩色显像管/显示管玻壳制造及技术开发。

10、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

11、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12、无线局域网(Wi-Fi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

13、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14、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5、宽带网络工程,以光纤为主的用户接入网建设及应用服务。

16、信息资源开发, 信息安全技术及网络应用服务,公共信息交互平台和公共数据库建设。

17、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

  (五)化工医药产业

1、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2、新型高效、无污染催化剂开发及生产。

3、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

4、高等级道路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生产。

5、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新型吸附剂、高性能添加剂和复配技术开发。

6、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三角胶带,特种、合成橡胶制品生产。

7、新型环保型油剂、助剂等纺织专用化学品生产。

8、用清洁生产技术建设和改造无机化工生产装置。

9、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

10、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11、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开发与生产(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第三代宫内节育器等)。

12、天然药物、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13、高效长效新型制剂及新药用辅料。

14、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15、医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16、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生产、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

17、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自控技术等开发和应用。

18、原料药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

19、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20、中药现代化(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开发;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村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21、微生物开发利用,实验动物养殖。

(六)轻工、食品、建材业

1、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

2、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3、高精铜板、带、箔、管材生产及技术开发。

4、高精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生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

6、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7、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和农用多层薄膜开发、生产。

8、天然香料、合成香料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制造。

9、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10、新型塑料保温板、大口径塑料管材(直径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渗土工膜、医用塑料等新型塑料产品开发、制造。

11、旅游纪念品,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中高档玩具生产。

12、应用变频控制、模糊逻辑控制等技术的家用电器产品。

13、食品精深加工技术及天然、无毒、高效食品添加剂。

14、肉类、水产品、蛋制品、蜂产品、笋产品、油料、茶叶等深、精加工,绿色有机食品,氨基酸系列产品,方便、营养、速冻食品,保鲜蔬菜,天然果汁类饮料生产。

15、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装饰材料和建筑密封材料、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16、优质环保型摩擦与密封材料生产。

17、优质节能复合门窗及五金配件生产。

18、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

19、高档优质浮法玻璃原片和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及应用。

20、高新技术和环保产业需求的高纯、超细、改性等精细加工矿物材料生产及其技术装备开发制造。

2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机械化成型技术开发。

22、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

23、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24、20万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万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复合石材生产。

(七)建筑及房地产业

1、节能省地型建筑暨绿色建筑的开发。

2、高层建筑与空间结构技术开发。

3、低噪声建筑施工机具开发与制造。

4、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

5、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6、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

7、建筑节水、节能、节地及节材关键技术开发。

8、智能建筑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究。

9、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其施工技术开发。

10、钢结构大跨度、抗震、防腐、防火技术开发及应用。

11、高强度高层结构、轻钢结构、空间结构等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钢结构住宅产业化。

12、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和推广。

13、国家住宅示范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八)其他服务业

1、鉴湖—柯岩旅游区的开发;南部山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游览项目、景点的开发;传统景区(点)的挖掘、提升、改造;柯桥古镇、安昌古镇及散落在各镇(街道)的文化古迹、遗址等的保护、整治和开发。

2、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及其它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3、四星级以上旅游涉外宾馆、高档商务楼、特色商业街、商业网点建设。

4、专业市场提升改造及信息系统建设。

5、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发展。

6、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及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中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

7、经济、规划、工程、管理、评估、会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服务。

8、就业创业咨询、辅导、中介及培训服务。

9、城市社区服务网点建设。

10、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后勤社会化服务、远程医疗服务、残疾人服务。

11、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及农产品贸工农一体化设施建设。

12、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闲置设备、旧货、旧机动车调剂交易市场建设。

14、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5、会展业。

(九)基础设施

  1、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

2、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

3、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

4、城市饮用水净水改造工程。

5、城镇燃气工程。

6、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7、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8、城镇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及低洼排水工程。

9、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0、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1、城镇环境整治、绿化及公共绿地建设。

12、城镇市容环卫设施建设。

13、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4、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15、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公路主干线建设改造工程和交通重点枢纽工程。

17、柯桥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配套完善工程。

18、各类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9、县乡公路建设。

20、通村公路建设。

21、城区公共交通、城乡客运、货运站场建设。

22、候车亭建设。

23、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

24、公路运输车辆GPS卫星导航设施及行车记录仪建设,客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交车IC卡智能化结算管理系统建设。

25、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深水泊位建设。

26、出海深水航道及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通航建筑物建设。

27、内河航运及船型标准化。

28、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29、11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工程。

30、输变电新技术推广应用。

31、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包括电网架空线改造为地下电缆)。

  (十)科教文卫

1、国家、省级高新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省、市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新产品开发和重大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

2、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高技术产业孵化器,各级开发区、镇(街道)工业集聚点的信息化建设。

3、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研发中心(机构)。

4、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5、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及气象、环保、测绘、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6、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

7、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多形式社会化办学及职业技能培训设施建设。

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9、基层群众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建设。

10、特色专科医院、镇(街道)卫生院、急救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公共卫生防疫设施的更新、建设。

11、文物保护及设施建设。

12、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3、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4、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5、区域性废旧汽车处理中心建设。

6、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新型环保技术开发应用。

7、城市交通、建筑噪声与振动控制及材料生产。

8、“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9、循环用水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与使用。

10、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12、煤气、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13、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14、交流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15、机动车、内燃机车节油技术开发及应用。

16、高能耗、污染重的石油、石化、化工行业节能、环保改造。

17、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

18、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电器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及技术开发。

19、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20、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2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22、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二、限制发展

  (一)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限制发展的项目

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2、10万吨/年以下及DMT法聚酯装置。

3、80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

4、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5、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6、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7、维生素C原料项目。

8、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9、低档纸及纸板生产线。

10、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11、白酒生产线。

12、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13、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14、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15、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

  16、饲料加工。

  17、血液制品生产。

   18、殡仪馆、公墓(含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室),丧葬用品销售。

  19、成品油、煤炭的批发、零售(含加油站、油库、生活煤饼加工、瓶装液化气的灌装)。

  20、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和培训中心的新建、扩建、翻建、装修。

21、新办矿山。

(二)技术落后、耗水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染料及偶氮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

2、4000吨/日规模以下水泥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项目。

3、年产5000吨以下黄酒。

4、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5、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纸除外),废旧机械产品翻新。

  6、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7、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标牛皮)以下的制革项目。

8、铸造。

9、燃煤锅炉。

10、热电烧碳。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

1、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2、年产10000吨以下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

3、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指普通棉织机、丝织机等有梭织机)。

(四)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污染等项目

鉴湖—柯岩旅游区规划范围内工业集聚点外新上工业、畜禽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县级风景名胜区内(含县级)的个人建房。

设在县级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五)县城规划建成区内(工业集聚点外)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40米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用地面积超过1公顷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镇(街道)非工业集聚点新建工业项目

(六)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七)国家和省、市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和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

1、新建、扩建印染、洗毛等项目。

2、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

3、湿法回转窑、机立窑、普立窑、干法中空回转窑,1500吨/日及以下回转窑水泥生产线。

4、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5、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6、手工切割、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7、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8、年加工皮革3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装置。

9、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

10、年产3.4万吨以下的纸浆项目。

11、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产品、聚乙烯、聚苯乙烯挤出泡沫塑料生产工艺。

12、一次性发泡沫塑料餐具。

13、含氰电镀工艺、含氰沉锌工艺。

14、土法炼油。

15、汞法烧碱。

16、土法炼焦。

17、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炼钢。

18、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炼钢。

19、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20、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21、高毒农药原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基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生产项目。 

22、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拼装。

23、小型火力发电(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煤小火电机组)。

(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内建设项目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文化遗址保护区内建设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项目;其外围保护地带建设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内河船舶修造、大型畜禽养殖场等项目;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商贸区建设工业和严重产生废气、噪声等污染的项目;在政府确定的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2、设在省级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和堆场。

3、柯桥城区和影响城区环境质量的周边地区、鉴湖保护区和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区内的矿山(含就地采挖粘土的砖瓦窑)及矿产品加工企业;高速公路、快速路及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三)马路市场

(四)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指导目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陈国贤          2006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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