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个转制企业,要办土地出让手续,需补办立项,不知应申报哪些材料?
答:
    1、 目前象你说的项目情况比较多,一类是很久以前建设的,如80、70年代,没批过。一类是经过批准的,但原来是集体的,土地等都是行政划拨的。
    2、 企业生产项目如果是以前经批准了的,则只要凭以前的项目批文,向我局窗口提出要求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申请即可;如属历史遗留问题,没批准的,则需提交:a、申请;b、填写立项表格(包括地点、规模、占地面积等),有些可能还要由规划部门同意;c、厂房、土地测绘面积;d、企业转制文件等。
    3、项目申报到行政审批中心计划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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