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县机关各部门党(工)委、党组: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我县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人员和时间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是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各部门的内设机构是否进行测评,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党员群众、下属单位党员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代表以及服务对象的代表。具体参加测评的人员数量,由各单位根据人员结构情况,结合实际确定。一般情况下,本部门、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都要参加测评;人数在50-100人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50%;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30%。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整改提高阶段结束时即进行,各部门要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抓紧作出安排。
    二、测评的主要内容
    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围绕胡锦涛同志关于“关键是要取得实效”、“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提出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来开展,着重要把握以下内容:
    1、在提高党员素质方面:广大党员在党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找准并努力解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否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否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是否进一步坚定,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前列意识是否进一步强化,党员群众是否竞显风采,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进一步发挥。
    2、在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基层党组织是否得到健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战斗堡垒是否充满活力,党的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是否有新的提高,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否着手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进一步增强,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是否取得新的进步。
    3、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党员和党组织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是否进一步增强,机关的作风是否明显改进,机关效能建设是否得到有力推进,党群、干群关系是否进一步密切,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具备条件解决的是否得到解决或着手解决,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健全。
    4、在促进各项工作方面:本部门、单位的领导核心是否奋发有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单位是否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是否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影响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或着手解决,以“保持先进性、跨越新坎子”为主题的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加强,是否深入开展了“弘扬胆剑精神、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讨论与实践活动和“千名干部进万厂、服务引导促发展”活动,是否做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测评工作的方法、步骤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督导组的指导下,由本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实施:
    1、制定测评方案。测评工作开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检查本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了解前两个阶段“回头看”中发现的应该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测评方案,确定测评的对象和参评人员、测评的具体方式和具体内容等。
    2、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前,各单位可结合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成果,特别是要向参评人员通报情况。
    3、组织进行测评。各单位根据测评方案,在情况通报的范围内组织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另外,通过问卷调查、随机抽样调查、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等形式,了解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
    4、汇总、分析测评结果。测评结果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结果向本单位群众通报。对群众不够满意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整改;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及时补课。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群众满意度测评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部门要把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验成效、弥补不足、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注意参加测评群众的代表性,广泛组织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测评,使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范围尽量宽一些。
    2、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正确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客观分析、诚恳评价的良好局面,确保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
    3、在测评工作中,要注意听取群众对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测评的方式方法要简便易行,力戒形式主义。
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督导组要发挥好作用,配合部门党组织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好测评。在测评时和测评结果汇总时,督导组都要到场指导。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程序,各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测评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把测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测评时间、范围、方法和总体满意度结果)及时上报县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中共绍兴县委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6月13日     
 
 
 
 
 
 
 
 
 
 
 
 
 
主题词: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一批△  群众满意度测评  通知
送: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链接: 附件: [打印文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绍兴县机关信息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