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下列各類項目屬於鼓勵外商投資項目:(一)屬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業建設的;(二)屬於高新技術、先進技術,能夠改進產品性能、節約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或者生產適應市場需求而國內生產能力不足的新設備、新材料的;(三)屬於適應國際市場需求,能夠提高產品檔次;開拓新市場,擴大產品外銷增加出口的;(四)屬於綜合利用資源和再生資源以及防治環境污染的新技術、新設備的;(五)屬於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鼓勵的其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