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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職 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促進全縣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受委托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 制訂編報全縣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縣外經貿宏觀運行情況,提出促進發展的宏觀調控建議;指導和組織參加境內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 (三) 指導管理全縣對外貿易工作;審核申報境外經貿機構和外商、港澳臺商駐本縣常設代表機構。 (四) 指導全縣外經貿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五) 指導全縣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負責對外貿易統計;指導出口廣告宣傳;負責全縣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審核、申報國際貨運代理經營權。 (六) 參與制訂編報全縣外商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提出全縣外商投資的規模、方向和產業導向;編制招商引資計劃,組織開展對外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等活動;負責招商網絡建設;指導和協調全縣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利用外資工作。 (七) 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公司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及變更;審核、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管理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組織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組織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兩類企業(出口型企業、先進技術型企業)的考核、申報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負責全縣利用外資統計。 (八) 研究制訂全縣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和有關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核、申報與管理;指導縣內優勢產業與專業市場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和設立分市場,參與國際分工與 競爭。 (九) 管理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業務;審核申報全縣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項目;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多邊援助;監督、檢查和協調援外項目和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 負責全縣對外貿易業務知識咨詢與培訓;負責全縣進出口公平貿易的實施。 (十一)負責全縣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指導外經貿工作網絡隊伍。 (十二)委托審核或申報對外經濟貿易出國(境)團組;配合管理外商邀請工作及接待境外經濟貿易代表團組。 (十三)聯繫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彙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銀行等單位與外經貿有關的事項。 (十四)指導縣貿促會、商會、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及後勤事務;協助局領導了解掌握綜合全縣外經貿主要動態及全面情況; 負責公文管理、秘書事務、綜合性文件起草、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信息化網絡、保密、通訊、接待、來信來訪等事務; 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和建議; 負責全局干部職工管理及勞動工資管理; 黨務工作、紀檢工作、退休干部管理、安全保衛; 負責局機關財務預決算編制及分析,財務管理、帳目記載及向結算中心報帳工作。
(二) 對外貿易管理科
參與制訂和編報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檢查督促對外貿易計劃執行情況,調研分析對外貿易現狀和趨勢,提出建議、措施; 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及其變更事宜; 指導和組織參加境內外貿易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 指導協調對外貿易業務,管理進出口商品;協調處理各類對外貿易糾紛;協助上級部門管理進出口配額及許可證招投標工作; 負責加工貿易管理和合同審批; 負責自營進出口企業的各類考核; 負責對外貿易業務知識咨詢與培訓。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的實施; 負責審核、申報外貿自營出口企業資格年檢,負責進出口業務統計和分析工作; 協同上級涉外部門搞好對外貿易進出口商品質量管理、檢驗工作; 協助上級部門搞好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 具體承辦縣貿促支會、商會的各項工作; 負責國際貨代業務指導和審核、申報。
(三) 招商引資管理科
參與制訂利用外資的中礎規劃和發展戰略,提出利用外資規模、方向和產業導向;參與擬定利用外資政策與考核辦法及建議意見; 負責利用外資工作計劃的制訂與組織實施;檢查、督促、通報和考核基層利用外資工作情況;提出利用外資工作獎勵與表彰的初步意見;負責利用外資工作調研、分析; 負責或配合招商引資計劃的制訂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外商考察團組的接待與洽談活動;指導與管理對外招商工作和招商網絡建設,協調與督查招商引資小分隊工作;指導與協調開發區、工業園區的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業務方面的培訓; 銜接與落實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縣領導聯繫接待制度,協助做好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對外洽談; 及時收集、傳遞與反饋外商投資項目信息; 負責對外招商的政策咨詢和本縣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負責《投資指南》的編印及對外招商項目的收集、篩選、整理、翻譯、編印、儲存、推介工作。
(四) 外商投資管理科
會同縣發展計劃局、縣經濟貿易局負責利用外資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的審批或審核申報工作;負責頒發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準證書入 審批或審核申報外商投資項目的技術引進與設備進民負責利用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及生產經營情況統計及分析; 負責在談外商投資項目的收集、跟蹤、服務與協助洽談,協調與督促外商投資項目的進度; 指導、督促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 檢查和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變更審批、申報; 牽頭組織並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及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的考核申報工作; 指導、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境內外各類貿易展銷會、洽談會等; 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編報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的配額年度計劃; 具體負責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辦理局領導交辦事務。
(五) 對外經濟合作科
參與制訂執行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地方性政策; 歸口管理對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貿易窗口、加工貿易企業、市場、對外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審核申報企業外經經營權,組織實施外經經營權資格年檢; 參與制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考核辦法; 負責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核申報與管理及年檢、年審工作; 負責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和監督; 負責對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項目設計咨詢及其它形式經濟 合作和境外企業和機構的業務統計工作。
(六) 綜合協調科
負責對外宣傳及經貿信息綜合和交流工作; 負責本局外經貿工作綜合調研分析工作,提出政策、措施、意見、建議; 負責本局重要文字材料; 負責本局“涉外信息”等刊物的編制工作。
--- 人 員 編 制 ---
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3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正副股級領導職數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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