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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縣的歷史地位】 |
| 紹興,歷史悠久。新石器時代,境內就有人類繁衍生息。傳說時代,尚存舜、禹遺跡。春秋戰國時期是越國基地。秦行郡縣,始置山陰縣。南朝陳時,析為山陰、會稽兩縣,同城而治。民國建元,撤府建縣,合二而一,統名紹興。因山陰、會稽、紹興,自東漢永建四年(129)起,向為會稽郡治、越州州治、紹興府(路)治、紹興市(專署)治所在地,故“紹興”既泛指郡、州、府、市,其轄區時有變動;亦專指越國都城和山陰、會稽及紹興縣。其基本地域和治所,歷經近2500年基本不變。而文獻史冊中郡、縣難分,縣多以縣顯而名聞全國,遠播世界。1982年2月8日,國務院公布紹興為第一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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