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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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内设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统计科及办公室,下辖县计生协会秘书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稽查大队和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3个事业单位。

    该局的基本职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依法管理、规划统计、综合调控等职能。

    宣传教育: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同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和指导基层实施培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人口学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研究。

    技术服务: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综合协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研的实施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负责规划和组织有关业务技术培训和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鉴定和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的管理;负责组织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负责计划内病理性引产对象的认证和核准;负责编制避孕药具计划,指导、督促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全县避孕药具零售店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计划生育手术经费包干计划及其手术经费的审核和管理。

    依法管理:负责草拟有关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对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计划生育议案、提案、意见的办理工作。

    负责起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做好与县级公安、工商、劳动、交通、卫生、建设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出证、验证工作,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体制的日常运转、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联系等业务。

    负责指导县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规划统计:会同县发展计划局编制、调整全县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搞好人口计划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全县照顾生育第二胎的认证和审批;负责全县特殊情况照顾生育第二胎的认证和报批;负责绝育吻合手术对象的认证和核准;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规划、管理和指导。

    综合调控:根据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开展有关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拟定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提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近几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使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连年获得市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奖,相继被市政府授予“优质服务示范县”、“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被省政府授予“‘九五’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称号;被中宣部、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称号,等。

    2003年,该局将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未来,把计划生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努力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方面再创新经验,在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社会保障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来源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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