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
   您的位置:首页->县委专页->党群部门->残疾人联合会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

    (六)指导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助各镇(街道)管理残联领导干部,完善、健全社区残疾人工作体系和业务体系,开展对基层残联干部培训工作。

    (七)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首页 | 关于我们 | 法律法规 | 绍兴地图 | 本站导航 | 公开电话 | 繁体版 | English
版权所有:绍兴县人民政府主办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