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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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人大、县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促进他们积极参加我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三)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侨联工作中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和确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侨联工作方针和基层侨联组织体制。

(四)牵线搭桥,为绍兴县经济建设服务。协助和配合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我县投资兴办实体和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研究、提出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开展与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五)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海外社团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侨情的动向,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议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六)加强侨联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协助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侨务工作和海外联谊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本县侨务宣传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及侨汇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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