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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同治年间(1862-1874),嵊县农村出现“落地唱书”,以[四工合调]说唱《养媳妇回娘家》、《蚕姑娘》之类的短篇农村故事,很快流行当地并逐渐传至杭、嘉、湖一带,形成长于叙事的新调[吟哦调],开始说唱《赖婚记》、《金龙鞭》等长本书。光绪三十二年(1906)春节期间,嵊县农村6名艺人首次化妆登台,演出《十件头》、《赖婚记》、《倪凤扇茶》,因只用笃鼓、檀板按拍击节,的笃之声不断,故称“的笃班”或“小歌班”,渐次衍变为一种地方戏曲,并流行于绍兴、宁波一带。剧目多半反映农民生活,主要有《卖婴记》、《卖青炭》、《箍桶记》等。

    民国初,小歌班流向上海,并以“绍兴文戏”(男班)为名与乱弹班--绍兴大班相区别。民国10年(1921),绍兴文戏改原来的徒歌清唱为以丝弦伴奏,称为[丝弦正调],出现魏梅朵、王永春、支维永、马阿顺、张云标、白玉梅、马潮水等一批优秀艺人,男班进入全盛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越剧事业得到迅速发展。越剧演出团体遍全国包括台湾在内的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成为除京剧以外的全国第二大剧种。越剧在长期实践中,进一步形成了一种优美忬情、诗情画意的独特风格,而且出现了一批代表性剧目,如《梁山伯与祝英台》、《西厢记》、《红楼梦》、《祥林嫂》、《山花烂漫》、《胭脂》等,其中绝大部分已摄制成影片。越剧还多次出国演出,在香港也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越剧演员队伍有了新发展,不断培养出新的人才。50年代,遵照周恩来总理的指示,浙江省越剧二团、上海越剧院等先后开始进行男女合演试验,对男女唱腔的革新作了有益的尝试。男女合演不仅开拓了越剧的题材和表现能力,演出了不少现代戏,而且出现了一批为观众所喜爱的男演员。

    绍剧,即绍兴乱弹,俗称绍兴大班。兴起于清康熙、乾隆年间。唱辞以七字齐言对偶为基础,有独立完整的唱调,即[三五七]与[二凡]。剧作内容多为忠奸争斗、征战杀伐之事。焦循《花部农谭》谓“其事多忠、孝、节、义,足以动人;其词直质,虽妇孺亦能解;其音慷慨,血气为之动荡。”30年代称“越剧”。1950年定名绍剧。流行于绍兴、宁波、杭州、嘉兴、湖州及上海一带。








    绍兴地方曲艺,大多出现于清代中叶。流行较广、影响较大的有平湖调、词调、莲花落和宣卷等。这些曲种的曲目、唱调、扮演等方面,在吸收调腔、乱弹及其他民间艺术的基础上,经过艺人的不断加工、提高,形成了显明的地方特色,为居民群众所喜闻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化部门重视对以上曲种遗产的整理、发掘与保存,使优秀曲种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得到流传。
1976年,绍兴莲花落艺人胡兆海、周汝珍的双档莲花落《常青指路》赴北京参加全国曲艺调演,获得好评。1982年,胡兆海的《回娘家》参加全国曲艺优秀节目(南方片)观摩演出,获得表演一等奖和创作一等奖。1986年,绍兴曲艺团倪齐全的《疯姑娘》获浙江省新曲(书)比赛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1987年,胡兆海的《姑娘上门》参加第一届中国艺术节。1990年,倪齐全的《阿Q与辫子》参加在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曲艺节。绍兴莲花落的影响日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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